总结与思考
如果按照注册用户数把MySpace和Skype算作最大的Web2.0的成功案例的话,我想我们应该注意到一个有趣的共同点:他们在起步初期都得益于和一个强大的推广渠道成为伙伴。我以后要写的Skype案例分析会提到,Skype最初的推广是通过Kazaa(译者:一个P2P下载网络)。由于Skype的创始人就是Kazaa的创始人,他们很轻易地通过在Kazaa客户端软件对Skype进行推广获得了最初的用户。虽然Skype和MySpace都是有病毒型传播能力的产品,但如果没有最初传统推广渠道的激励,他们恐怕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获得如此大的成功。
进一步,Web2.0的创业者们应该意识到他们不仅仅是在和反应迟钝的大公司竞争,同时也在和那些也在初创阶段,但已经把强大的推广渠道掌握在手中的小公司竞争。除Skype和MySpace之外,广告网络领域也有类似的案例。比如Livedigital.com,由广告网络公司Oversee.net创办,9个月内就进入Alexa前5000名。另一个网络广告公司Blue Lithium采用了类似的策略,用它自己网站的剩余广告空间为它的另一个社区网站作宣传。那么后来者如TagWorld和MyYearBook如何呢?你在MySpace的“生态圈”(那些专门为MySpace用户提供图像和HTML编程服务的网站)随处可见他们的广告。这些推广的效果可能大相径庭,但不可否认大家都在用这些手段。也许Web2.0的新思维对传统的推广渠道不屑一顾,但MySpace和Skype都证明在Web2.0的热浪中,建立推广渠道伙伴不可忽视。
如果创业者选择了纯病毒式推广的道路 ,那你的产品必须能非常明确地给用户带来极大的价值,而且简单易用。否则,其他有推广渠道的创业公司将成为你难以逾越的竞争对手。
译者:
看完全文您是不是有点失望?两手空空的初次创业者,除了一个好点子、一把子好技术加上满腔热情,哪里会有现成的推广渠道?难道就不能成功了么?我并不这么认为。我想作者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提示:在产品、技术之外,要有意识地去寻找推广的机会。比如一个有渠道或推广经验的合作伙伴,比如以出让股份或其他形式和推广渠道结成合作伙伴,比如花钱做广告。关键是,这一点不容忽略。
近期我将继续翻译同一作者的《Craiglist 的案例分析》,如有兴趣,请您继续关注言多必得。如果订阅我们,您就不会错过任何有价值的内容了。点击右侧您喜爱使用的阅读器图标即可。
原文作者:Nisan Gabbay
翻译:雷声大雨点大
原文链接:MySpace Case Study: Not a purely viral st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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